上海市黄浦区第七届“巾帼杯”门球交流活动规程 |
2018-01-13 | 上海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|
一、主办单位:上海市老年人体育协会、上海市黄浦区妇女联合会 上海市黄浦区体育总会 二、承办单位:上海市黄浦区老年人体育协会、上海市黄浦区门球协会 三、指导单位:上海市门球协会 四、协办单位:上海市黄浦区卢湾体育中心、上海市老年人体育协会门球委员会 五、比赛时间:2018年3月7日上午8:00(星期三) 开幕式8:30时举行。 六、比赛地点:黄浦区卢湾体育场。肇嘉浜路128号或建国西路135号。 七、参加资格和报名办法: 1、队员为女性,年龄50岁以上,且必须身体健康。 2、每队可报领队1人,教练员1人,运动员6人,共8人(领队和教练员可以为男性,但不得上场打球。报名单必须打印或电子稿)。 3、凡参加活动人员统一由组织委员会办理意外人身保险。如比赛期间发生运动员伤病等事故,责任和费用由队员自负。参加交流者必须签订承诺书(见承诺书)否则不予参加活动。 4、各队于2018年2月2日前,认真填写报名表(见附表),发老体协邮箱lw64458865@163.com。承诺书必须签字、加盖区老体协公章后于领队会的时候上交。(建国西路135号卢湾体育场3号看台202室;联系人:徐雅萍 18149751953 电话:64458865)报名时间截止后原则上不得更改。 八、交流办法: 1、比赛执行2015年中国门球协会颁发的门球规则和裁判法。 2、本次报名28个队,分成7个组,4个队为1组,采取分组循环赛,取小组第1-4名。 3、队员、教练员和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球队参加活动,违者按规则中非法上场论处,判对方队获胜。 4、参加交流活动的队员要求穿着整齐,服装必须整洁,穿平底运动鞋。各队自带比赛用具、号码布和标志,逢雨天比赛照常进行。 九、其它事项:参加队伍不收报名费,且队员均发纪念品一份。 十、裁判:裁判由本次交流活动组织委员会选调。 十一、本交流活动规程的解释、修改权属于本项目交流活动组织委员会。 上海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上海市黄浦区第七届“巾帼杯”门球交流活动组织委员会 2018年元月 |